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發(fā)布時間:2012年04月20日
嘉祥縣疃里鎮(zhèn)張立行的兒子就讀于民辦幼兒園,一個學期交50元的保險費,前段時間在校外意外被砸傷,本想通過保險公司理賠,誰知幼兒園卻以只保校內為由拒絕理賠。19日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該幼兒園沒有和任何保險公司簽訂保單,收取保險費完全是獨立行為。
19日,記者來到嘉祥縣疃里鎮(zhèn)張立行的家中,張立行5歲的兒子正在床上玩手機。3月25日,張立行的兒子左腿被鋼筋砸傷,經檢查為左脛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現(xiàn)在已經花了1萬多元的醫(yī)療費。想到在為孩子交學費時,曾交過50元錢的保險費,張立行希望能通過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交保險費的時候,就提前告訴家長只保園內不保園外,這次孩子是在校外發(fā)生了意外,不在幼兒園賠付范圍之內。”該鎮(zhèn)大禹幼兒園負責人任女士告訴記者,對此幼兒園已經提前告知了家長,張立行的兒子在校外受傷,不在賠付范圍內。
對于幼兒園的說法,張立行一家并不認可。張立行的妻子說,交費時并沒有詳細過問保險的理賠范圍及數(shù)額,幼兒園只是留給家長一張學費收據(jù),上面寫有“保險費,50元”的字樣,幼兒園也未告知家長保險相關事宜。在張立行提供的兩張收據(jù)中,2010年的保險費為30元,2011年的保險費用則為50元,落款只有一個負責人的簽名。
記者進一步詢問保險金由哪個保險公司收取時,大禹幼兒園的負責人開始語塞。“保險費用只是我給孩子們的一個安全保障,即使孩子在園內遇到意外,所需要的費用也是由我自行支出。”任女士說,所收取的保險費并未交給任何保險公司,是幼兒園的個人行為,目的是保障孩子在園內的安全。任女士隨后表示,孩子骨折后曾去看望他,但是在園外發(fā)生不屬于幼兒園責任范圍,不予支付其醫(yī)療費,可以退還其家長本學期學費。
多數(shù)民辦幼兒園為學生辦了保險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疃里鎮(zhèn)上有十幾家民辦幼兒園,記者走訪了其中三家,除了大禹幼兒園外,一家剛成立,正在與保險公司聯(lián)系投保,另外一家則長期在保險公司為孩子投保。
隨后,記者來到嘉祥縣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劉善民告訴記者,鎮(zhèn)上的民辦幼兒園學生若需參保,可以隨同當?shù)毓k小學一起參保,也可以獨立聯(lián)系保險公司為學生購買保險。“鎮(zhèn)上有一些民辦幼兒園沒有營業(yè)資質,需要多部門聯(lián)合管理。”
隨后,記者采訪了濟寧市中區(qū)機關幼兒園院長劉興民。他告訴記者,2010年之前,該幼兒園是由學生自愿繳納每人每年40元的幼兒團體保險。從2010年起,幼兒園按照園內學生數(shù)量,出資為1700多名學生購買校方責任險,每人每年5元錢,凡是因校方過失導致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全額賠付。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