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保監(jiān)會作出了批復,同意太平洋財險、平安財險、太平保險、民安保險、永安財險和天平車險、中華聯(lián)合、國壽財險8家保險公司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及費率,其中,太平洋、平安、太平、民安四家公司僅限寧波地區(qū)專用。
按照批復,以上保險公司在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的情況下,車損險保費可相應上浮。其中,國產車保費上浮比例為10%~30%,進口車為15%~60%。
根據(jù)規(guī)定,“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將作為車損險的附加條款使用??蛻粼谕侗A塑嚀p險后,如果同時選擇了該特約條款,車輛發(fā)生車損事故后,就可以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修理,但投保時必須支付相應保險費。
汽車業(yè)內人士表示,一些高檔車出險后,專修廠價格比普通修理廠高很多,保險公司考慮到成本,往往希望客戶去普通修理廠修理,而客戶則堅持去4S店修理。對此,有些保險公司對這類車要么減少保費折扣,要么直接提高部分險種保費,個別保險公司甚至對部分高檔車“拒保”。此次保監(jiān)會直接批復多家公司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主要是為了減少這類糾紛。
市場反響:車主質疑保費變相漲價
據(jù)了解,出于對新車的愛惜,80%以上的新車車主都會選擇購買車損險這種商業(yè)保險。因 此,車損險保費即將有條件上浮的消息在眾多車主中引起了強烈反響。不少有車一族認為,“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實質就是車險費率的變相漲價,甚至有市民質疑這就是“霸王條款”。“沒有這個附加條款,我們還可以跟保險公司協(xié)商到哪里修車,一旦有了這個條款,我們不僅要多花幾百甚至上千的保費,而且還要到指定的專修廠修車,明顯不劃算嘛。”
車主王辰告訴記者,“按照新規(guī)定,對于沒有簽訂特約條款的車主來說,今后出險,再去4S店修車有可能就更加困難,保險公司肯定會讓我們去指定的便宜的維修店。”
一家保險公司的車險定損員也表示,對車主來說,簽訂特約條款就意味著要多繳保費。以新買一輛10萬元國產家庭轎車為例,首年車損險保費在1300元左右,如果車主要自主選擇修理廠,保費就將上浮10%~30%,最高要多交390元。而如果新買一輛50萬元進口家用轎車,首年車損險保費在6500元左右,如果選擇該特約條款,保費將上浮15%~60%,最高要多交3900元。
但也有業(yè)內人士表示,該條款并非硬性附加,車主可自由選擇專修廠特約條款。普通保險條款并未約定車主不能在4S店維修,如果客戶要到4S店修理,保險公司無權拒絕;而且多花錢加保后,定損理賠標準與沒加保前的標準一樣,因而車主投保的不多。
有律師指出,保險公司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主要是為了減少理賠糾紛。不過,保險公司在原有主險基礎上推出附加險,應同時調整主險的基礎費率,否則可能涉嫌理賠服務下降而保費卻照收。
市場人士認為,車險全面虧損已成行業(yè)共識,保險公司歷來將此歸結于車險風險過高。于是,各家財產險公司報批的附加險、特約條款因此不斷增多,目前總數(shù)近二十個。而實際上,一些保險公司爭奪市場,居高不下的傭金和價格戰(zhàn)才是造成車險虧損的主因,因此保險公司為了減虧應該找到自身原因并解決,而不能動不動就提保費,轉嫁到車主身上去。
鄭州市場:“指定條款”實行有點難
對于這個條款,鄭州市多家保險公司表示尚未接到相關執(zhí)行標準。
據(jù)記者了解,目前有些保險公司確實對寶馬、奔馳等高檔車要求這一條款,對于大部分車并不特別要求這一條款。而有一家保險公司更是明確表示,他們的業(yè)務中沒有這一條款。
一位保險公司的人員表示,這個條款在某些地區(qū)可以說意義并不大。現(xiàn)在好多保險公司與汽車4S店都有合作關系,大部分車輛出險后都是去4S店維修,而指定修理廠限定的恰恰是4S店,當然,不排除以后啟用這一條款的可能性,畢竟這一條款對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提高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