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重慶晚報
發(fā)布時間:2013年03月25日
進價40萬元手鐲摔成兩半
承辦法官介紹,2011年2月28日,原告蔣玲和被告龔珊共同的朋友秦雪過生日,秦雪請了10多個朋友一起吃晚飯慶生,飯后一起到KTV唱歌。
蔣玲告訴法庭,她是做珠寶生意的,此前在廣州進的一只翡翠手鐲被客戶訂了,她打算帶去給客戶看。聚會時,她給秦雪說了此事,并拿出翡翠給秦雪欣賞一下,秦雪看后,她就將裝手鐲的盒子放在包房的桌上。她起身去拿包時,龔珊出于好奇,拿過盒子看,打開盒子時,手鐲掉落地上摔成兩半。
蔣玲稱,這是她花40萬元進的貨,手鐲還有證書編號,是唯一的,客戶訂貨出了60萬元。手鐲摔壞后,秦雪覺得雙方都是她朋友,手鐲就暫時由她代管。
庭上被告否認摔壞了手鐲
蔣玲稱,事發(fā)次日,她和龔珊一起去珠寶店鑒定手鐲的真假,被鑒定為A貨。這天晚上,龔珊還根據(jù)她的要求寫了一份《過程》。
這份《過程》稱,事發(fā)當晚,她看到有個盒子放在酒桌臺面,在無人告知盒內為翡翠的情況下,她因好奇跟身邊一個朋友相互爭盒子,因自己喝了很多酒,加之盒內的內扣沒扣,手鐲落地摔成兩截。陳述人署名為“龔珊”。
蔣玲稱,她把該《過程》原件保存起來。后來在茶樓協(xié)商賠償時,龔珊和龔珊的律師聯(lián)手將原件從她手上拿走。因協(xié)商賠償未果,她才在3個多月后拿著該《過程》復印件將龔珊起訴到法院,要求按照客戶出價60萬元賠償。
第一次開庭時,龔珊沒有到場。龔的律師辯稱,事發(fā)當晚,龔記不清是否拿了手鐲,也不知道是怎么摔壞的。龔珊認為在責任都沒有分清楚的情況下,她不應該賠錢。最后,龔珊愿意花9萬元買下破成兩半的手鐲,蔣不同意。
對于《過程》復印件,該律師辯稱,這不是龔珊寫的,簽名也不是龔珊的,也不存在從蔣手中將《過程》原件拿走。
秦雪當庭作證稱,她聽到手鐲摔壞的聲音后,轉頭看見盒子在龔珊手上,龔還說了句“怎么這東西一打開就掉下去了”。第二天,蔣玲說手鐲值40萬元,和龔珊協(xié)調處理。協(xié)商時,龔寫了一個書面材料,主要是陳述事情經(jīng)過。她雖沒有看,但龔是邊寫邊念。
被告抄寫《過程》字體不同
第二次庭審時,龔珊來了。她稱,庭上出現(xiàn)的署名為“龔珊”的《過程》不是她寫的。她還當庭根據(jù)該《過程》復印件抄寫了一份,證明自己的字體和那張復印件字體不同。
重慶晚報記者看到,《過程》復印件上的筆跡有些潦草,多處有涂改痕跡,字體呈長方形,不端正。龔珊照著《過程》抄寫的字體方正,書寫比較規(guī)范。
龔珊告訴法庭,事發(fā)時,掉了一個盒子砸在她腳上,她好心把盒子撿起來放在桌子上,蔣玲就說翡翠手鐲是她摔壞的。事發(fā)后她一起去驗翡翠真假,是出于對朋友幫忙。她當初根據(jù)蔣的要求寫了情況說明,沒說是自己摔壞的,這份說明后來被她取回來撕了,并不是她照抄的那份《過程》。
手鐲摔壞后沒封存起爭議
龔珊的律師稱,當時摔壞的翡翠手鐲沒有封存,也沒有報案。事發(fā)第二天去鑒定的手鐲是否為摔壞的手鐲,是否本案起訴的手鐲,無法說清楚。蔣玲也沒有直接證據(jù)證明龔珊摔壞了手鐲。即便摔壞手鐲的事實成立,過錯也在蔣玲。蔣玲作為珠寶專業(yè)人士,卻將貴重手鐲帶到十幾個人聚會的場所,事發(fā)后也未及時報案封存現(xiàn)場。手鐲包裝過于簡陋,也沒有發(fā)票,誰知道它究竟價值多少。
蔣玲稱,行業(yè)交易習慣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所以她在廣州進貨沒有發(fā)票。按照行業(yè)習慣,一般都是將手鐲鎖在保險柜。那天是因為客戶要看貨,她帶在身上。
蔣玲的律師稱,雙方當事人的共同朋友出庭證實,手鐲掉落后盒子在龔珊手中。事發(fā)后,雙方協(xié)商賠償時,蔣玲進行了錄音并向法庭提交。錄音證實,龔珊承認摔壞手鐲。
這是一場馬拉松官司
三次鑒定十次庭審
法官稱,因為雙方對事實和責任爭議較大,要審清此案,必須搞清楚幾個問題:法庭上出現(xiàn)的《過程》復印件內容是否龔珊書寫?摔壞的手鐲和起訴的手鐲是否同一個手鐲?涉案手鐲價值多少?只有把這些問題搞清楚,才能確定如何斷案。
于是,就有了3次不同內容的鑒定。鑒定結論出來后,又要對結果進行質證。這3次鑒定至少要經(jīng)過6次開庭程序,加之雙方爭議較大,所以本案歷時較長,開庭次數(shù)多達10次。
《過程》是不是被告寫的?
蔣玲申請對《過程》復印件進行筆跡鑒定,龔珊表示配合。
法官稱,雙方確定鑒定機構為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結論為:傾向認定《過程》復印件上的全部手寫字跡的原寫字跡為龔珊書寫形成。
法官稱,該鑒定說明《過程》是龔珊親筆寫的。該《過程》基本還原了手鐲摔壞的過程。
鑒定的手鐲
是否起訴的手鐲?
法官稱,因為沒報案,手鐲和事實都沒有進行證據(jù)固定。后來雙方為摔壞的手鐲是否后來起訴的手鐲存在爭議。后來,法院委托重慶市質量計量檢測研究院,對摔壞后被鑒定為A貨的手鐲和起訴的手鐲進行鑒定,鑒定結論為同一只。
摔壞的手鐲
原來價值幾何?
法官稱,他們咨詢了上級法院和珠寶協(xié)會認可的專業(yè)評估機構,最終確定北京的中恒譽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進行評估鑒定。鑒定結論為:摔壞的手鐲在完好狀態(tài)下價值20萬元至40萬元。
最終,法庭調解龔珊賠償蔣玲28.5萬元,破損的手鐲歸龔珊所有。
手鐲摔壞后
還值多少錢?
法官稱,因為手鐲是A貨,雖然破了,殘值仍存在,可以加工成一些小的掛件。雙方為此就殘值在法庭上競買叫價,在龔珊出價到3.1萬元時,蔣玲不叫價了。所以,法庭確定破損翡翠手鐲歸龔珊所有。在確定賠償金額時,也考慮到了殘值。
本案如果判決
結果如何?
法官稱,本案如果判決,將首先確定損失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