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贛州網(wǎng)-贛州晚報
發(fā)布時間:2013年04月12日
4月10日,根據(jù)摸底調查和市民舉報,章貢區(qū)工商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聯(lián)合開展了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專項執(zhí)法檢查活動。在健康路的陽光文具店和贛南貿易廣場的小博士學生超市,共收繳印有人民幣主景圖案的仿真玩具紙97版,約4000余套。
近日,家住青年路的謝女士到小商店為兒子買文具,一沓人民幣讓她吃了一驚,再細細一看,原來是一些兒童版“人民幣”。要不是上面印著“兒童玩具折紙”幾個字,她還以為是真錢。謝女士隨即向章貢區(qū)工商局反映此情況。
接到舉報后,工商人員立即來到這家商店展開調查。據(jù)查,這些仿制人民幣樣式多樣,新版舊版均有銷售,而且面值齊全,從一分、一角到一百元都有。肉眼看上去,這些仿制人民幣與普通人民幣差別不大,部分面值的大小和圖案與普通人民幣幾乎一模一樣,只是正面將發(fā)行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改成“兒童錢幣折紙”“兒童玩具收藏鈔”,左下角打上了“教材備用”的字樣,每包售價5角。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使用的人民幣圖案,屬于非法印刷品。如果是教學用,也需要銀行授權。”中國人民銀行贛州市中心支行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的相關規(guī)定,偽造、變造人民幣,出售偽造、變造的人民幣,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運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案。
目前,工商部門已對以上兩家銷售“兒童玩具紙幣”的商家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