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保險法》于10月1日正式實施,新保險法強化了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權益的保護。具體體現(xiàn)在增加“不可抗辯”條款和簡化明確理賠的程序與時限。那么,在10月1日之前簽署的保單是否適用新法?目前多數保險公司尚未明確表態(tài),國泰人壽則率先表示,10月1日前生效的老保單也適用依新法調整的新版保險條款與服務。
所謂“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公司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解除合同、不承擔保險責任的,須在兩年內主張,否則,保險公司解除權將被“除權”處理。也就是說,保險合同成立滿兩年后,保險公司將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解除合同。
針對反映較強烈的“理賠難”問題,新法規(guī)定:一般案件及時核定,復雜案件30日內核定,并于達成賠付協(xié)議的10日內給付保險金;要求投保方補充理賠材料的,應以一次為限。
國泰人壽表示,新《保險法》并非簡單地使保險條款倒向客戶一方,而要保險公司對經營能力、管理能力、資金運用能力做綜合調整,滿足行業(yè)品質提升的要求。早在2005年,新《保險法》尚未成型之時,國泰已率先在本公司保險條款中加入“不可抗辯”條款。目前,公司已從產品、銷售、理賠等方面綜合調整策略,使之適用新《保險法》,并鄭重承諾:10月1日前生效的老保單可“擇優(yōu)適用”依新法調整的新版保險條款與服務。
可以期待,在企業(yè)因競爭而產生的內部驅動力和外部法制環(huán)境的監(jiān)管壓力這兩股合力之下,中國保險市場將會越來越規(guī)范,客戶的權益將會得到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