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發(fā)布時間:2013年09月23日
[導讀]被稱為“中國巴菲特”的趙丙賢被9歲兒子起訴,要其一周回家兩次;趙丙賢夫妻離婚官司3年未決
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昨天,被稱作“中國巴菲特”的趙丙賢,被9歲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常回家看看”。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及個人隱私未公開審理,記者了解到,因原告在撫養(yǎng)費方面有變更,被告申請了新的答辯期。
趙丙賢為中證萬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以股票起家又主做投資銀行業(yè)務,被業(yè)界稱為“中國巴菲特”。2010年其妻陸娟起訴離婚,財產(chǎn)分割涉及約20個億,被稱為“最貴的離婚官司”。
妻稱趙丙賢已拒見兒子三年
陸娟說,1998年,趙丙賢和她結(jié)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二人創(chuàng)建了中證萬融投資集團公司。但從2010年開始,陸娟稱因不堪忍受趙家暴和婚外情,將其訴至法庭離婚。但就此,趙便不回家且不提供任何生活來源,也拒見兒子。
今年6月,陸娟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以兒子名義將趙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其每周探望兒子兩次,并按月支付撫養(yǎng)費10萬元。
起訴書中,9歲的小趙說,趙丙賢長達3年多不回家,對他不聞不問,嚴重影響了他的成長,他非常想見到父親。
“我讓他見見兒子,他卻告訴我,兒子性格軟弱,將來指望不上。”昨天,法庭外,陸娟說,兒子出生后,趙丙賢就很少關心,近幾年,撫養(yǎng)兒子的所有開銷都是她一人承擔,由于她早已不掌握公司的財務,丈夫也不給兒子生活費,造成母子倆現(xiàn)在的生活窘迫。不得已才向法院起訴。
被告稱離婚后才有探視權
昨天,趙丙賢未出庭,其代理律師出席,并申請不公開審理,獲法官支持。
陸娟介紹,庭審中,對于她提出從2010年起算撫養(yǎng)費的訴求,被告不認可,并提出可以給付未來的撫養(yǎng)費,但計算方式要按照“北京市人均收入給付”。并且不認可陸娟當庭提供的孩子學雜費、補習費等花銷證據(jù)。
“他身價二三十億,對兒子太冷漠了。”陸娟說,對于她主張的讓趙丙賢“?;丶铱纯?rdquo;的權利,趙丙賢的代理律師則表示,目前兩人尚未離婚,離婚后才有權利提出探視要求。
最后,陸娟向法庭確定了撫養(yǎng)費的計算時間和計算方式,要求一次性支付5年撫養(yǎng)費600萬元。被告認為是變更了訴訟請求,對此申請15天的答辯期。
庭審后,被告代理律師表示沒有接到當事人授權,不會接受采訪。記者昨天撥打趙丙賢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 簡介
趙丙賢生于1963年,金融碩士,任中證萬融投資集團董事長、總裁,及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長。曾出版《資本運營論》,是國內(nèi)第一部系統(tǒng)論述資本運營和投資銀行的專著。趙曾先后幫助同仁堂科技、登海種業(yè)、羅萊家紡等多只股票在港股、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他是巴菲特價值投資理念在中國的忠實實踐者,有“中國的巴菲特”之稱,華爾街日報記者為其取名“巴菲特·趙”。
■ 追訪
“回家看看”恐難執(zhí)行
北京力珉律師事務所律師麻增偉認為,在父母雙方未離婚且分居時,子女可以向不一起生活的一方主張撫養(yǎng)費,數(shù)額多少要綜合對方的工資收入情況,結(jié)合當?shù)亟?jīng)濟狀況、子女支出情況綜合得出。
麻增偉稱,除了經(jīng)濟撫養(yǎng),精神需求也非常重要。本案法院調(diào)解可能性大,若調(diào)解不了,“?;丶铱纯?rdquo;的訴求應該會被判決支持。但執(zhí)行卻很難,法院不可能“扭送”父親回家看孩子。因此,希望父母應為孩子健康成長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