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不需要的>> 財經(jīng)人物 >> 正文內(nèi)容

中國巴菲特趙丙賢被兒子起訴 要其常回家看看

來源:新京報

發(fā)布時間:2013年09月23日

    [導讀]被稱為“中國巴菲特”的趙丙賢被9歲兒子起訴,要其一周回家兩次;趙丙賢夫妻離婚官司3年未決

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昨天,被稱作“中國巴菲特”的趙丙賢,被9歲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常回家看看”。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及個人隱私未公開審理,記者了解到,因原告在撫養(yǎng)費方面有變更,被告申請了新的答辯期。

趙丙賢為中證萬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以股票起家又主做投資銀行業(yè)務,被業(yè)界稱為“中國巴菲特”。2010年其妻陸娟起訴離婚,財產(chǎn)分割涉及約20個億,被稱為“最貴的離婚官司”。

妻稱趙丙賢已拒見兒子三年

陸娟說,1998年,趙丙賢和她結(jié)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二人創(chuàng)建了中證萬融投資集團公司。但從2010年開始,陸娟稱因不堪忍受趙家暴和婚外情,將其訴至法庭離婚。但就此,趙便不回家且不提供任何生活來源,也拒見兒子。

今年6月,陸娟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以兒子名義將趙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其每周探望兒子兩次,并按月支付撫養(yǎng)費10萬元。

起訴書中,9歲的小趙說,趙丙賢長達3年多不回家,對他不聞不問,嚴重影響了他的成長,他非常想見到父親。

“我讓他見見兒子,他卻告訴我,兒子性格軟弱,將來指望不上。”昨天,法庭外,陸娟說,兒子出生后,趙丙賢就很少關心,近幾年,撫養(yǎng)兒子的所有開銷都是她一人承擔,由于她早已不掌握公司的財務,丈夫也不給兒子生活費,造成母子倆現(xiàn)在的生活窘迫。不得已才向法院起訴。

被告稱離婚后才有探視權

昨天,趙丙賢未出庭,其代理律師出席,并申請不公開審理,獲法官支持。

陸娟介紹,庭審中,對于她提出從2010年起算撫養(yǎng)費的訴求,被告不認可,并提出可以給付未來的撫養(yǎng)費,但計算方式要按照“北京市人均收入給付”。并且不認可陸娟當庭提供的孩子學雜費、補習費等花銷證據(jù)。

“他身價二三十億,對兒子太冷漠了。”陸娟說,對于她主張的讓趙丙賢“?;丶铱纯?rdquo;的權利,趙丙賢的代理律師則表示,目前兩人尚未離婚,離婚后才有權利提出探視要求。

最后,陸娟向法庭確定了撫養(yǎng)費的計算時間和計算方式,要求一次性支付5年撫養(yǎng)費600萬元。被告認為是變更了訴訟請求,對此申請15天的答辯期。

庭審后,被告代理律師表示沒有接到當事人授權,不會接受采訪。記者昨天撥打趙丙賢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 簡介

趙丙賢生于1963年,金融碩士,任中證萬融投資集團董事長、總裁,及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長。曾出版《資本運營論》,是國內(nèi)第一部系統(tǒng)論述資本運營和投資銀行的專著。趙曾先后幫助同仁堂科技、登海種業(yè)羅萊家紡等多只股票在港股、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他是巴菲特價值投資理念在中國的忠實實踐者,有“中國的巴菲特”之稱,華爾街日報記者為其取名“巴菲特·趙”。

■ 追訪

“回家看看”恐難執(zhí)行

北京力珉律師事務所律師麻增偉認為,在父母雙方未離婚且分居時,子女可以向不一起生活的一方主張撫養(yǎng)費,數(shù)額多少要綜合對方的工資收入情況,結(jié)合當?shù)亟?jīng)濟狀況、子女支出情況綜合得出。

麻增偉稱,除了經(jīng)濟撫養(yǎng),精神需求也非常重要。本案法院調(diào)解可能性大,若調(diào)解不了,“?;丶铱纯?rdquo;的訴求應該會被判決支持。但執(zhí)行卻很難,法院不可能“扭送”父親回家看孩子。因此,希望父母應為孩子健康成長考慮。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

[版權與免責聲明]

熱門新聞

  • 還沒有任何內(nèi)容!

專題推薦

為加強對網(wǎng)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gòu)業(yè)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促進網(wǎng)絡借貸行業(yè)健康發(fā)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銀監(jiān)會、工業(yè)…[詳情]

關于我們 | 廣告服務 | 本站聲明 | 聯(lián)系方式 | 征稿啟事 | 評論須知 | 站點地圖 | 會員登錄
主辦:贛金共贏(贛州)傳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szjl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贛金資訊 版權所有.
請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qū)g覽器設置為兼容模式瀏覽本網(wǎng)站
贛ICP備18016875號-1 贛公網(wǎng)安備36070202000326號 技術支持:紅浩網(wǎng)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