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民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0年03月02日
昨天,被外界稱為“臺州吳英”的臺州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蘭鑫商務(wù)酒店原法定代表人王菊鳳,因非法集資4.7億余元,至案發(fā)尚有1.2億余元未歸還,被臺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當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這個曾一度在臺州名聲顯赫的時尚女能人呆了幾分鐘后,“咣當”一聲昏倒在地上……
非法集資額4.7億余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王菊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集資用途,并以高回報為誘餌先后向臺州50余名社會不特定人員大量集資,并通過被告人李輝彬、陳文敏、伍玉華和梁紅(已判決)、童某、孟某等人向社會上更多的人員進行非法集資。共非法集資47599.45萬余元,并將其大部分用于投注“******”、家庭消費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