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拾到一張銀行卡,放入了自己錢包,結(jié)果誤把自己的現(xiàn)金存進了這張撿來的卡。粗心的戴小姐通過銀行找到了銀行卡的主人,但對方卻認為戴小姐不及時歸還,屬于“用心不良”,不肯還錢,最終雙方鬧上法庭。
今年元旦后不久,戴小姐在路上拾得一張中國銀行的借記卡。戴小姐說,她也曾經(jīng)丟失銀行卡后補辦,很麻煩,所以想找機會將卡送回銀行,讓銀行幫助尋找失主。由于當時身邊找不到中國銀行,戴小姐將卡放進了自己的錢包內(nèi)。
1月15日下午,戴小姐在中國銀行上海市某支行的自動柜員機上存錢,隨手從錢包內(nèi)拿出一張銀行借記卡,將人民幣9600元分兩次存入。為確認存款已經(jīng)到位,戴小姐輸入密碼準備查詢,但接連兩次都顯示密碼出錯。“明明是正確的密碼,為什么無法查詢?”戴小姐退回卡一看,大吃一驚,錢存入的竟然是數(shù)天前撿到的那張銀行卡。
戴小姐立刻報警。銀行很快找到了該卡的主人宗先生。宗先生承認有錢打進了自己的賬號,但拒絕歸還。戴小姐只能打起了官司,要求宗先生歸還9600元,并支付以9600元為本金,按月利率3%計算相應(yīng)利息。
面對法官,宗先生說,那張銀行卡是他遺失的工資卡,確實有9600元存入,這筆錢雖然不是他的,但戴小姐也無法證明錢是她存入的。其實,讓宗先生覺得最不爽的是,戴小姐撿到銀行卡后不及時交給銀行,反而自己拿著,本來就是用心不良,為此還莫名找上門,給他工作帶來很大困擾,因此不同意還錢。
雖然宗先生心里有氣,但法律面前,還是要按法辦事。法院判決宗先生返還不當獲取的9600元,戴小姐要求支付利息也有法可依,但利率標準明顯過高,法院就判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后,宗先生一同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