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或家庭突遭變故,無力繼續(xù)全額繳納保費而提出退保;希望改買更“劃算”的險種,繼而申請退保……很多人投保時都碰到過類似問題。不過,還有一種比較“糟糕”的要求退保的情況,即事前對保險產品并不了解,卻貿然購買,“下水”后才發(fā)現并不適合自己,就憋著勁兒想把“貨”退掉,甚至引起保險投訴。
來看實例:因輕信代理人的過分夸口,黃女士投保了一份壽險,之后發(fā)現既不適用又不劃算,就想退保。同樣,一位做保險的朋友向柳先生推銷產品,礙于情面,他花5000多元簽了10萬元的保單。不久,柳先生因急性腸炎住院,花費3000多元。當問朋友可否獲賠,卻被告之由于買的是重大疾病險,沒有附加住院醫(yī)療險,因此無法獲賠。柳先生窩火之下,自然想到退保。
其實,在保險投訴案中,逾50%就是因對保單不了解而造成的。主要原因,既有某些代理人因專業(yè)素質有限,沒能從客戶角度出發(fā)將產品解釋清楚,但也存在一些客戶對朋友信任有加,“人情”投保,至于買的什么保險,有何保障,并不清楚,結果自然大出意外。目前,雖然申城已推行“無理由退保”,但投保人與其買了才懊惱,必須履行煩瑣的退保手續(xù),還不如事前找準需求,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
一方面,保險不像其他實物產品看得見摸得著。因此,投保時不宜盲目購買“人情保單”,避免今后發(fā)生不必要的糾紛。而應根據自己的風險需求,選擇真正適合自己的險種。另一方面,代理人的選擇至關重要。通常代理人在介紹產品時較熱情,目的是讓消費者購買產品。其實,合格的代理人會在清楚了解投保人需求的基礎上介紹產品,并設計符合其要求的保障計劃,而不是急于推銷。此外,務必看清免責條款,即保險公司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以免遇到不必要的理賠糾紛??傊?,一份保單未必覆蓋面越廣越好,而應隨著年齡變化選擇不同險種,切忌盲目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