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設全域旅游發(fā)展獎勵資金
來源:中國贛州網(wǎng)-贛南日報
發(fā)布時間:2018年06月13日
為大力推進我市全域旅游發(fā)展,《贛州市推進全域旅游發(fā)展獎勵辦法》近日出臺。獎勵辦法將對旅游品牌創(chuàng)建獎勵和旅游市場拓展獎勵設立獎勵標準。市級財政在年度預算安排的旅游發(fā)展專項資金中,將連續(xù)三年增加全域旅游發(fā)展獎勵資金。獎勵辦法即日起執(zhí)行,執(zhí)行期至2020年止。
旅游品牌創(chuàng)建獎勵標準為:贛州市新建并評星定級的飯店、景區(qū)最高可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創(chuàng)評的國家5A、4A、3A級景區(qū),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60萬元、20萬元;對新創(chuàng)評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qū),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80萬元;對新創(chuàng)評的國家級、省級生態(tài)旅游示范區(qū),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40萬元;對新創(chuàng)評的江西省5A、4A、3A級鄉(xiāng)村旅游點,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獲評的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獲評的綠色旅游飯店,按金樹葉級、銀樹葉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獲評的金宿級、銀宿級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4萬元;對新獲評的五星級、四星級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8萬元;對新獲評的全國“百強”、省內(nèi)十強旅行社,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對新建的旅游廁所,按照AAA級6萬元/座、AA級4萬元/座的標準進行獎補。獎補分兩個階段,廁所建成后通過驗收獎勵50%;半年后通過復核管理運營情況后獎勵剩余50%;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表彰的優(yōu)秀導游員稱號的導游,分別獎勵1萬元、0.8萬元、0.5萬元;對旅游商品成果研發(fā),獲得國家旅游部門表彰或獎勵的,按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獲得省級旅游部門表彰或獎勵的,按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獲得市級旅游部門表彰或獎勵的,按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贛州禮物旅游商品旗艦店、贛州客家美食旅游旗艦店,按《“贛州禮物”旅游商品扶持獎勵辦法》和《贛州客家美食旗艦店品牌建設獎勵辦法》,分別獎勵6萬元。
旅游市場拓展獎勵標準為:每年確定若干個客源地城市,通過公開招投標,每個重點客源地城市采購一家旅行社合作,設定引客基數(shù),制定獎勵標準,對中標合作旅行社進行引客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未完成基數(shù)任務的不予獎勵。各中標旅行社一年合作期限內(nèi)向贛州引入團隊游客5萬人以上的,授予“贛州旅游產(chǎn)業(yè)發(fā)展旅行社突出貢獻獎”并獎勵50萬元。
辦法中涉及品牌獎勵晉級的,補給級差部分獎勵。凡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yè)、單位或個人,應在當年12月底前向市旅發(fā)委提出書面申報,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jīng)市旅發(fā)委、市財政局等聯(lián)合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予以兌現(xiàn)。
來源:中國贛州網(wǎng)-贛南日報
責任編輯:特約記者陳林 記者羅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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