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贛州網(wǎng)-贛州晚報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14日
同居生子后 男方拒撫養(yǎng)
律師:有兩種法律途徑維權
贛州市民易女士3月9日來電:我?guī)啄昵罢J識了一名男子,他當時跟我說他是單身未婚,可就在我們同居生下一個小孩后,我發(fā)現(xiàn)他原來早就結過婚。直到現(xiàn)在我和這名男子也沒能去辦理婚姻登記手續(xù),他現(xiàn)在就一直躲著我們不出現(xiàn),小孩他也不愿撫養(yǎng),那我該怎么辦呢?
3月10日,就市民易女士的問題,記者咨詢了江西明理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培強。邱培強告訴記者,像易女士這樣的情況,她可以通過兩種法律途徑來解決:一是通過民事訴訟,與男方解除同居關系,同時要求男方支付小孩每月的撫養(yǎng)費,與女方共同撫養(yǎng)小孩。二是通過提起刑事自訴的途徑,以重婚罪罪名追究男方的刑事責任。 (特約記者朱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