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贛州晚報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18日
上午開貨車 下午賣贓車 一男子在虔城租房辦自行車“專賣店” 上午是司機,開車給公司運送貨物,下午當老板做起了“生意”,把低價收購到的贓車高價賣出,還專門租房存放贓車開起了“專賣店”。3月16日晚,這名自以為“生財有道”的張某被章貢警方抓獲,民警現場查獲自行車18輛。 16日晚8時許,章貢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民警接到失主黃先生報案,稱其今年2月28日新買的一輛山地自行車,3月15日晚7時許在贛州市南門文化廣場西園被盜。黃先生稱,16日下午,他路經贛州公園時,聽到一名中年男子向行人“推銷”自行車,于是便上前與其搭話,當黃先生了解到中年男子出租屋里存有許多贓車,其中推出一輛就是他丟失的山地自行車時,他立即向警方報案。 獲悉情況后,章貢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的兩名便衣民警立即來到贛州公園附近巡邏。當晚9時許,一名中年男子出現在北京路“藝術劇院”附近,根據失主描述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民警判斷此人就是銷售贓車的。為免打草驚蛇,民警沒有貿然行動,而是繼續(xù)觀察該男子。晚上10時許,民警發(fā)現男子悄然走進陽明路一條小巷,就在男子準備鎖門離去時,民警快速上前,一把將男子摁倒在地。推開房門,民警看到10余平方米的小屋里擺滿了各種新舊自行車,共計18輛。民警連夜將該男子帶至派出所審訊,并將所查獲的自行車全部收繳。 經審訊,該男子姓張,今年45歲,南昌縣人。據張某交代,他2003年來到贛州,一直在贛州市某公司開貨車。張某稱,他一般是上午出車,下午休息,閑來無事的他就想到收購贓車來賣。今年1月,為了存放收來的贓車,張某在陽明路租了一間10余平方米的小屋,開始辦起了自行車“專賣店”。每次在街上與人談好價錢后,他就回出租屋推車賣給對方。 目前,張某已被警方刑拘。(劉恢泰 記者余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