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贛州晚報
發(fā)布時間:2011年04月21日
臺燈屢次“歇業(yè)” 要求更換遭拒
“我新買的臺燈用了還不到半年,卻連壞了3次,當我到經(jīng)銷商那里要求更換一臺新臺燈時,卻遭拒絕。”4月18日,贛縣市民曾先生氣憤地說。
曾先生告訴記者,去年12月初,他在贛縣光彩大市場一店里購買了一臺產(chǎn)自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qū)的“皇牌”臺燈,沒想到的是,臺燈用了不到半年竟然壞了3次。“今年1月底,臺燈突然不能用了,于是我拿著臺燈到店里要求更換,由于還沒有過保修期,店主便答應了,但是這臺用了沒多久又壞了,我便將臺燈拿到店里維修,修好后沒用多久又壞了。我也不想要這個臺燈了,便要求換一個其他品牌的,哪怕多加些錢也可以,但這個請求卻遭到了店主的拒絕。”
4月18日,記者陪同曾先生來到位于贛縣光彩大市場3街的這家家電專賣店。店主告訴記者,因為曾先生購買的臺燈已過了保修期,不能再更換,但可以幫他維修,會需要收取費用。最后,在記者的協(xié)調(diào)下,該店店主為曾先生免費維修了已壞的臺燈。(吳建光 特約記者賴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