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報
發(fā)布時間:2011年05月11日
涉身收藏,“打眼”是常有的事,即便是藏家也難說自己從來就沒有“打眼”過。對收藏者來說,如果眼力不夠,那么“打眼”與你結緣的機會就要來了。這有許多故事為證。
先講一個發(fā)生在新中國成立前的故事。當時,有個旅華歐洲人特別喜愛中國古陶器,并在古陶收藏方面小有心得。一天,他來到一家古玩店,一眼就被店內角落擺放的一個陶罐吸引了。這個烏黑瓦亮的陶罐口小肚大,胎質厚實,口沿和內壁上還有一層淺白色的“包漿”。老外拿起來一看,眼睛立刻瞪得老大,憑經驗,他感到自己遇到了一個“古董”。再用舌頭一舔,堿性味道很大,于是他進一步斷定,這陶罐的燒制年代最晚也在戰(zhàn)國時期,而且還是用北方堿性土燒制的。這樣的“古董”可是稀罕貨,老外欣喜若狂,趕緊問價,誰知店伙計說老板不在,這罐子不賣。老外一聽急了,央求道:“我多多給錢,賣給我吧,我是真喜歡這個東西。”客人這樣子,伙計很無奈,只好把心一橫,說:“這罐子真不能賣。既然你這么想要,就把它送給您吧,我一分錢也不要!”老外大喜過望,很義氣地放下一塊“勞力士”,抱著罐子高高興興離開了古玩店。店老板回來后,聽聞此事笑彎了腰,說:“一個夜壺換一塊勞力士表,值!”
一塊“勞力士”換了一個夜壺,這老外顯然是“打眼”了。其實,如這老外般眼力不濟自己找著“打眼”的情況并非個案。有位藏友到別人家做客時,看中了人家收藏的一幅清末畫家任伯年的《花鳥草蟲》畫軸,想要買下來。人家不賣,告訴他這是贗品,已經找專家鑒定過了。可這位藏友不但執(zhí)意要買,而且愿意出高價。他私下對好友說,他看清楚了,這幅畫軸絕對是任伯年的真跡,他相信自己的“眼力”。后來他如愿以償,以高價購得這幅“真跡”,卻最終成為一個笑談——— 他眼里的“真跡”,百分之百的是贗品。
上面兩個故事里,主人公眼力不濟又太過自信,才搞得自己“打眼”不說還落笑柄。不過說起來,上面兩位畢竟不是收藏大家,眼力不夠出點洋相情有可原。問題是,有些藏家級的人物也會鬧出這種狀況。國內一位著名藏家,家里收藏著一只“唐玉馬”,多年來他經常把它拿出來把玩,卻從來沒把它太當回事。一天,有藏友來做客,相中了這個玉馬,他就以幾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朋友。結果不久,他這位朋友一轉手,就以百萬元的價格把這玉馬賣給了別人。自己收藏多年的東西,卻就是“打眼”看不出其真正的價值,這位藏家心里直懊惱。
濟南的一位藏友,曾經把一只金碗送給了經常到他家玩的一位年輕人。這只金碗隨便放在他家的窗臺上,好久以來一直被他當做“雞肋”欲棄還留。這位藏友此般“打眼”,把這件價值高昂的古代大戶人家祭祀用的器皿當做普通物件送人,當然也是眼力出了問題。無獨有偶,有位老兄開了一家文物店,他的店里有一塊不起眼的玉“扳指”,他認為這東西是不值錢的新玉,就一直隨便擺在柜櫥里。一天,他的一位久不見面的朋友來店里拜訪,他一時心血來潮就把這個“扳指”送給了朋友。讓他萬萬想不到的是,他的朋友拿著“扳指”剛出店門就碰上了懂行人,愿出8000元購之。原來,這個“扳指”是一個清代的產品,價值其實很高。呵呵,這位老兄心里那個郁悶啊,直怪自己眼力不夠,“打眼”不識貨,把好東西拱手送給了別人。 (然也)
來源:舜網-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