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網站
發(fā)布時間:2011年06月10日
醞釀長達五年之久的深圳存量房評估征稅政策終于開始走向前臺。
但這個旨在通過抑制“陰陽合同”來堵塞稅收漏洞的稅收政策,時逢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斷加壓時推出,被認為將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重大沖擊。
最大的擔憂是,存量房按照評估價格征稅將進一步增加房地產交易的賦稅成本,并最終轉嫁到房價之中,從而引發(fā)新一輪房價上漲。
而杭州、上海、北京以及深圳龍崗區(qū)的先期實驗表明,存量房按照評估價格征稅在實踐中一直阻力重重,復雜的稅收征收體系以及諸多利益博弈相互交織,政策效果被大打折扣,部分城市被迫中途取消。
以核定計稅為主
6月9日,由深圳市地稅局、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共同舉辦的“深圳存量房評估征稅政策新聞發(fā)布會”在深圳市地稅局辦公大樓舉行,但主角之一的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并無領導出席。
根據新聞發(fā)布會公布的信息,從今年7月11日起,深圳將對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存量房即二手房,實行按計稅參考價格核定計征各項稅款。此前,深圳早在2007年開始準備相關工作,其間曾多次傳言將推出該政策。
與此前業(yè)內猜測的方案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公布的評估價核定征稅方案將與原來的征收方案雙軌運行,只有交易價格明顯偏低的時候才會采用核定價征稅方案。
也就是說,深圳存量房交易核定征稅實施后,二手房交易將有兩種征稅方式:一是按購房合同價格計征,要求證明房價屬實的資料齊全、理由充足;二是對房產轉讓合同中的成交價格明顯偏低的,由稅務機關進行核定征收。
目前,深圳二手房交易普遍按照過戶價收稅。但為規(guī)避相關稅收,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場上普遍存在一些“陰陽合同”現(xiàn)象,交易雙方在合同中以極低價格進行交易,和實際成交價格相差甚遠。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新聞發(fā)言人楊龍在會上表示,這不僅擾亂了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也影響了房地產主管部門對市場交易情況真實性的了解和判斷,還造成較大的稅收漏洞,削弱了國家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效果。
目前,深圳市地稅局已經在全市400多個片區(qū)、超過17萬棟房屋、共計約154萬套房屋形成了“一房一價”的計稅參考價格,當二手房交易提交產權過戶系統(tǒng)時,如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于計稅參考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深圳市地稅部門將按照計稅參考價格核定計征存量房交易環(huán)節(jié)各項稅費。
雖然兩種征收方式并行,但深圳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向本報表示,在最重要的住宅交易個人所得稅方面,按購房合同價格核實征收方式在操作中面臨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新政策實施后,深圳將以核定征收方式為主,畢竟這種方式更加簡單易行。
在具體征收標準上,核定征收政策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將按照計稅價格乘以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標準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賣房3%。而核實征收為(計稅價格-房產原值-轉讓過程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