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人壽處理一起理賠跨越兩省三地的理賠案,經(jīng)確認其屬于客戶購買的保險理賠責任范圍,并做出了理賠給付150萬元的決定。
張某生前曾于2007年5月在太平人壽浙江分公司投保了“卓越人生”及“福祿雙至”兩款保險產(chǎn)品,保額共計170萬元。今年1月,張某和他的妻子、岳父母在由湖北十堰趕往武漢途徑襄樊的高速公路上,不幸發(fā)生車禍。張某以及岳父母不幸當場身故;張妻受重傷被緊急送至襄樊市人民醫(yī)院搶救,其時她已身懷六甲,幾天后又被轉院至十堰太和醫(yī)院繼續(xù)接受治療。
由于被保險人涉及兩人、受益人涉及張妻和岳父母,理賠涉及到多個險種,整個理賠過程變得非常復雜。更為棘手的是,該被保險人是在杭州投保,卻在湖北襄樊出險,又在十堰進行治療,賠案跨越兩省三地。
3月底,張某家人正式向太平人壽提出理賠申請,太平人壽及時確認該特大交通事故案屬于客戶購買的保險理賠責任范圍,并做出了理賠給付150萬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