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jīng)濟周刊
發(fā)布時間:2011年09月14日
“你要是不告訴我冰島那里可以建深水港,我還真不知道!”中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坤集團”)董事長黃怒波專程為“冰島”買地的事情提前結束登山活動,回北京召開說明會。
1956年出生的黃怒波是甘肅人。1995年4月,曾是國家公務員、后“棄政從商”的黃怒波創(chuàng)建了中坤集團并擔任董事長。中坤集團注冊地為北京大興龐各莊鎮(zhèn),注冊資本1億元,經(jīng)營范圍龐雜。
鬧得這么大,能批嗎?
9月2日,黃怒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說,中坤集團在冰島的投資是企業(yè)行為,沒有任何政治背景。據(jù)黃怒波介紹,經(jīng)一位外籍設計師介紹,中坤集團咨詢后派出一支由副總帶隊的考察組。黃怒波隨后決定斥資890萬美元買下的這塊位于冰島東北部、面積(300平方公里)相當于冰島國土面積0.3%的土地。
中坤集團給出的資料顯示,上述土地的1%為廢棄牧場,其余均為原始地貌。在產(chǎn)權分布上,有6戶當?shù)剞r(nóng)民占有這塊土地的75%,政府占據(jù)25%。“但是,他們并沒有劃分具體哪一塊屬于誰。所以必須一起出售。如果單買那1%,人家不賣,要買就必須全買。”黃怒波說,“我們在南疆有60萬平方公里的景區(qū),處理這么大面積,我們有這樣的經(jīng)驗。”
不過,按冰島法律規(guī)定,非歐盟成員國居民禁止在冰島買地。于是中坤集團計劃以投資者身份,待兩國政府批準之后在冰島成立公司進行投資。冰島企業(yè)的董事會中冰島籍或歐盟成員必須占到2/3席位。但是對股東沒有要求。
黃怒波接受《中國經(jīng)濟周刊》采訪時說:“我本來想去注冊,但是現(xiàn)在(鬧得這么大)我哪敢。我必須等到兩國政府批準才去注冊。但是注冊很簡單,大約只需要幾十萬人民幣,然后兩個股東(冰島籍或歐盟成員)加我就可以了。”
目前,北京大興區(qū)商務局已經(jīng)接到中坤集團關于冰島項目的投資申請。不過,黃怒波心里卻沒有底:“如果沒有這個新聞事件,北京商務局也許就給批,但是現(xiàn)在弄得事情這么大,可能還要報商務部?,F(xiàn)在鬧得這么大,我真的不敢保證(能批下來)。”
冰島項目“不差錢”
“如果可以批準,我就按照約定先支付20%,對土地進行處理。”盡管黃怒波的心尚未落地,但是他依舊介紹了中坤集團在冰島的第一期投資計劃。中坤集團預計一期投資2億美元,用來建設2萬平方米的旅游度假設施,包括1萬平方米的度假酒店以及度假村、原生態(tài)高爾夫球場、生態(tài)馬場、小型機場等。第二期則要視市場狀況而定。
黃怒波表示,冰島的投資是長期投資,“可能10年到20年都不會有什么收益。”不過,中坤集團需要冰島這種高端度假業(yè)態(tài)以滿足自身對國際競爭力的需求。而且從樂觀的角度講,冰島項目在未來5到10年便可達到收支平衡。
在資金問題上,黃怒波坦言,他從來不跟別人合作,“因為合作太麻煩”。2億美元的投資額并不大,完全可以依靠自有資金。“我賣掉2萬平方米的大鐘寺項目就可以得到20億人民幣。”黃怒波表示,2億美元的資金是在一年半內支出,“即便是投資出了問題,那么隨便賣一點物業(yè)就可以了。”
黃怒波告訴《中國經(jīng)濟周刊》,“我去冰島投資就是冰島的企業(yè),當?shù)氐你y行肯定愿意貸款給我。因為銀行知道中國企業(yè)還得起錢。”
但如果不被批準,就“絕不會再去了,又不是錢沒地方投”。黃怒波認為,由于擁有充沛的資金,“中國投資者走到任何地方都會受到歡迎。”
盡管尚未得到北京方面的回復,但冰島總統(tǒng)格里姆松9月5日稱,“中國和印度曾以不少建設性的方式向冰島伸出援手,而歐洲的態(tài)度卻并不友好,美國則不見蹤影。”格里姆松表示,盡管這宗交易仍需得到嚴格審查,但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