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發(fā)布時間:2011年09月14日
投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合同,并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他們以其財產(chǎn)、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享有保險金請求權。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即保險金的最終獲取人。被保險人可以與投保人為同一人。簡單地說,保險是買給誰的誰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險費的人。如果投保人既不是被保險人,也不是受益人,那么投保人對于人身保險合同只承擔繳納保險費義務,而并不享有什么權利。當發(fā)生保險事故后,只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以申請保險理賠,而投保人是沒有權利申請理賠的。當然,保單退保是投保人的權益,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是沒有退保的權利的。相比較而言,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牽扯的法律關系會比較簡單,可以避免后續(xù)很多的糾紛。
交了保費之后,保單從何時開始生效呢?青島市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相關人士介紹說,提交投保資料的同時就需要繳納保費,但是保險生效是要等到保險公司審核通過以后,所以生效時間一般晚于繳費時間。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壽險都有一定猶豫期,即在收到保單且簽收保單回執(zhí)后的次日起10天內(nèi)為猶豫期;在猶豫期內(nèi)客戶可以無條件要求解除合同,全額退還保險費,不會遭受損失。一旦投保成功,當保險公司不再提出補充資料或體檢、面見等其他要求后,一般15個工作日可以收到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