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贛州金融網(wǎng) 作者:佚名 發(fā)布時間:2012年02月01日
為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國家在加強對社會集資管理的同時,加大了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力度,希望廣大公眾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輕信高額回報。參與社會集資活動時,應(yīng)該審查集資主體的資格和行為是否合法,提高識別非法集資的能力,遠離非法集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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