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wǎng) 作者:張和平 藍瑩 發(fā)布時間:2012年02月08日
新華網(wǎng)溫州2月8日電(張和平 藍瑩)2月3日,備受全國關注的溫州立人教育集團債務危機事件進入司法程序。董事長董順生等6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溫州市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董順生等人是如何陷入這場巨額債務危機的?
集資合股創(chuàng)辦民辦教育尋致富之路
浙江省泰順縣地處溫州最偏遠山區(qū),與福建北部接壤,屬溫州欠發(fā)達地區(qū)。1998年8月,董順生瞅準當?shù)亟逃Y源匱乏之商機,聯(lián)合6名股東合股60萬元,租用一家陶瓷廠,首辦育才高級中學,親自擔任校長。2001—2003年,又相繼開辦育才初中、育才小學和育才幼兒園。
2003年9月,董順生等6人合股注冊資金人民幣3.2億元,成立溫州立人教育集團。
知情者、立人集團董事局工作人員雷小草介紹,當初辦育才高級中學時,第一學年招生220人。此前,泰順縣高中升學率一直不高,學校開辦第一學年招生還不錯。可是由于山區(qū)學生不太適應學校的封閉式管理,加上百姓對民辦學校學歷的懷疑,第二學年只招收了160人,學校經(jīng)營出現(xiàn)虧空。也就是那時候,開始民間借貸。
泰順縣教育局副局長毛葉華介紹,“以前,泰順每年中考考上溫州中學者寥寥無幾,近幾年育才中學每年都有十多人考上溫州、杭州等地的名校。”
民間融資開拓房產(chǎn)礦業(yè)填教育之虧
隨著學校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到了2005年,光靠學生的學費和民間的少量借貸已經(jīng)無法維持學校的正常運作。董順生開始尋找出路,決定向外投資,填補學校虧損。在他的決策下,立人集團先后開拓房地產(chǎn)、工程建設、煤炭等行業(yè)。集團旗下的學校、公司等企業(yè)逐步“放大”到36家,項目遍布浙江、江蘇、上海、北京、湖南、湖北、河南、內蒙古、貴州等10多個省區(qū)市。
董順生告知,起初企業(yè)確實獲得了盈利,但這些盈利主要支付了學校的負債和多年來的借貸利息。
由于企業(yè)在外開拓房地產(chǎn)、煤炭等行業(yè)獲得高效益,董順生在當?shù)孛暼章?,成為泰順縣的明星企業(yè)家。由此,當?shù)卦S多百姓都紛紛自愿、主動將錢借錢給立人集團。泰順人包先生告訴記者:“‘立人’的利息很高,一般是3—4分,最高的時候達到6分息,我與身邊很多人都借錢給‘立人’。”泰順縣政府一位領導向記者透露,不少教師、機關干部、公安人員也都參與“立人”借貸,全縣至少有數(shù)千人卷入借款。
泰順縣教育局副局長毛葉華稱,2009年前后,立人集團放出一定的金額在立人集團旗下的育才學校內部集資,一開始大家都搶著認購,有90%左右的教師卷入借貸,涉及金額大約有5億元。這5億元包括內部認股和借款兩方面。許多教師是以“打包”、“抱團”的形式,收集親戚、朋友的錢,以一個人的名義出借,學校的一些管理層就涉及上千萬元資金。
巨額債務難擋“樓市冬天”陷債務危機
在泰順,向銀行融資難,而向民間融資便捷,董順生資金主要來源靠民間借貸。
經(jīng)過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立人集團的局面逐漸好轉,董順生帶領董事局于2010年底確定2011年的目標:煤炭生產(chǎn)量達到500——600萬噸,樓盤銷售達50萬平方米。
雷小草介紹,從2011年初起,在從緊的宏觀調控政策、對樓市的“限購”“限貸”政策背景下,立人集團許多房地產(chǎn)項目開始賣不動,資金無法回籠。在內蒙古鄂爾多斯等地投資的煤礦產(chǎn)業(yè),也由于“節(jié)能減排”“限產(chǎn)”等政策嚴格控制煤炭產(chǎn)量,無法取得預期的回報。再加之受溫州金融形勢偏緊,資金借貸更加困難,發(fā)生民間債權人資金擠兌等影響,2011年6、7月間,立人集團的資金幾近告竭。
為擺脫困境,董順生推出月息4分、5分、6分甚至更高的利息攬儲,飲鴆止渴,以求吸收更多的資金。但最終無力回天,集團資金鏈徹底斷裂。
立人集團有關人士稱,2008年金融危機時,董順生曾萌生自殺的念頭。2011年6月,他預感到集團將面臨的危機,其間又數(shù)次想要自殺。
2011年10月31日,無力支撐的立人集團向社會公告,無力償還債務。至此,立人集團宣告崩盤。
雷小草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曾透露,據(jù)集團內部統(tǒng)計,共負債22億元左右,大部分為民間借款,只有極小部分的銀行貸款。泰順相關政府部門表示,目前該案所涉民間借貸數(shù)額正在詳細統(tǒng)計之中,涉及人數(shù)也尚未明確。該縣有關領導稱,債務涉及人員至少達五六千人,政府已介入立人債務危機事件全面監(jiān)管、處置。
新聞背景:溫州立人集團董事長被刑拘 涉案金額全國最大
浙江省泰順縣政府2月3日表示,根據(jù)群眾報案、受理調查,因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對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證券時報記者獲悉,如果被定性為非法集資,這起事件將成為全國范圍內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集資案。
溫州立人集團前身為1998年成立的泰順縣育才高級中學,2003年集團宣告成立,注冊資本金3.2億元。從起先利用民間借貸來發(fā)展學校到成立集團后涉足房地產(chǎn)、礦業(yè)投資等領域,立人集團及董事長董順生在泰順縣內名聲顯赫,向公眾集資是集團發(fā)展的一條重要紐帶和主要途徑。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向社會公開公告無力償還債務,至此長達十多年的高息民間攬儲徹底終結。
立人集團債權人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林才紅律師昨日向記者介紹,該案件為目前全國范圍內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集資案,十多年來立人集團已支付的利息(通常情況下不包括本金)初步計算已達35億元。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對外宣布不再承兌之前所借民間借款。據(jù)該集團自查統(tǒng)計,欠債規(guī)模約22億元。
林才紅表示,這22億元為已登記債權人的欠債規(guī)模,實際上還有很多因為各種原因不能登記的債權人,由此實際欠債規(guī)模要大于集團公布的數(shù)據(jù)。涉及民間借貸的人數(shù)超過4000戶,接近5000個家庭。從涉案金額看,十多年中立人集團支付的35億元利息,加之至少22億未償還的債務,已超過50億元。此前全國最大的非法集資案數(shù)額為37.17億元。(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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