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1年11月26日
沉寂多年的董責險,隨著康美藥業(yè)案一審判決出爐瞬間火了。近日,董責險詢價函紛至沓來,給保險公司帶來無限遐想,一個新的風口似乎在向險企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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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多跡象也顯示,董責險的發(fā)展前景廣闊,未來增速可期。目前A股4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投保董責險的公司僅600多家,投保率僅為15%左右,和歐美資本市場普遍超過80%的投保率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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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發(fā)展前景看似“形勢一片大好”之際,險企在承保董責險之前,要充分考量自己是否具有足夠風險識別能力和定價能力,切莫重蹈P2P履約險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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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履約險,又稱P2P履約保證保險,即險企為網貸平臺上的借款人和出資人提供的保險服務,一旦借款人違約,就由保險公司代替借款人賠償出資人。彼時,由于網貸平臺對這一保險的需求旺盛,先后有不少險企積極涉足這一領域。但隨著網貸平臺出現爆雷、借款人違約現象頻發(fā),不少險企成了“最后的還款人”。2018年前后,部分險企因該險種出現了數十億元的承保虧損,個別險企至今也未完全走出承保該險種巨虧的泥潭。事后反思,險企風險識別能力不足、承保能力欠缺是虧損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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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董責險承保標的與P2P履約險不同,但董責險當下的供需關系與后者較為相似。同時,險企在董責險的核保、投保、風控、理賠等環(huán)節(jié)涉及的標的行業(yè)跨度大,監(jiān)管風險和經營風險各異,承保難度不亞于P2P履約險。此外,這兩個險種在被大面積承保之前,都屬于小眾險種,不少險企并沒有足夠的承保經驗和風險識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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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筆者提醒個別險企,在日益增多的董責險投保需求下,要保持理性和克制,在承保之前,要充分評估是否有足夠的承保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能否做到精準定價以避免出現大幅虧損;在承保之后,也要評估是否要做再保險措施,以降低風險敞口。唯有如此,董責險方能實現既為上市公司分憂解難也為險企提供良好經營效益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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